本報訊 (記者孫 夢)6月1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通知,明確2015年~2017年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要求各級地方衛生計生部門和醫療機構做到“機構落實、人員落實、職責落實”,明確年度主題、目標和計劃。鼓勵創新思路、創新舉措,在改善醫療服務和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方面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做法和經驗。
通知要求,三級醫院每年必須落實行動計劃關于優化診區設施布局營造溫馨就診環境、合理調配診療資源暢通急診綠色通道、改善流程實現住院全程服務、持續改進服務落實優質護理要求、規范診療行為保障醫療安全、妥善化解醫療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相關內容。3年內逐步落實行動計劃關于推進預約診療服務有效分流就診患者、發揮信息技術優勢改善患者就醫體驗、注重醫學人文關懷促進社工志愿服務等方面要求。每年國家衛生計生委將對前一年行動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對行動計劃實施效果進行評估,開展年度“優質服務示范醫院(科室、崗位、個人)”創建活動等。
通知要求,根據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醫療服務最薄弱的環節,確定改善醫療服務優先領域,做到提出一項、落實一項。對尚不具備開展條件的行動計劃內容,要納入中長期工作安排,逐步努力達到行動計劃要求。要以醫務人員積極性與人民群眾滿意度為評判標準,不斷調整和完善有關措施,常態化、常規化改善醫療服務。及時了解和跟進醫療機構落實行動計劃有關情況,善于發現好經驗、好典型,組織宣傳推廣,增進社會各界對醫療衛生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
今年年初,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決定,自2015年起在全國醫療系統開展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大力推進深化改革和改善服務,通過改善環境、優化流程、提升質量、保障安全、促進溝通、建立機制、科技支撐等措施,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