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譚 嘉)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對相關學位申請與授予條件予以明確。學位申請人須通過課程考核,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并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合格的畢業研究生可取得4證,即《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醫師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6月18日,教育部官方網站全文發布培養方案。
突出人才培養的規范化
培養方案明確,招生對象為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式以臨床輪轉為主。臨床能力訓練應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中醫藥管理部門公布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進行,實際培訓時間不少于33個月,并嚴格按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進行。
培養方案要求,培養單位要加強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設的銜接,并根據基地條件制訂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確保研究生能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組建醫學院教師和基地帶教教師相結合的教學與導師團隊,推動課程教學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理論學習緊密結合。
針對三類人員建立分流機制
考慮到少數研究生可能未通過醫師資格考試,或者不能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者不適宜繼續攻讀等情況,培養方案專門建立了對研究生管理的分流機制。
對在第二學年未獲得《醫師資格證書》的研究生,可安排其轉為學術學位研究生進行學習;對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通過學位課程考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或學位論文答辯者,可適當延長學習年限;對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獲得《醫師資格證書》、完成學位課程考核,但未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可對其進行畢業考核和論文答辯,準予畢業。畢業后3年內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可回原學位授予單位申請碩士專業學位。
同等學力人員學位申請更便利
同日,教育部還發布了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的《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試行辦法》。
修改后的《試行辦法》在申請資格、考試內容以及對臨床能力考核認定等方面有較大改變。一是將“申請人為本科畢業后從事臨床醫療工作至少3年”,修改為“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或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臨床醫師”。二是以臨床專業知識及其實際運用為重點,組織同等學力人員申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三是申請人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學位授予單位則認定其通過臨床能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