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總工會推出《北京市溫暖基金會應急救助辦法(試行)》。今后,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突發重大疾病、突發自然災害等原因,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將給予應急救助。每年對職工的最高救助金額為5萬元,對職工家屬最高救助金額為3萬元。因突發事件和意外災害造成家庭特殊困難的,在經由相關程序及職工所在單位進行災害損失核定后,給予最高1萬元的救助。
此次推出的《北京市溫暖基金會應急救助辦法(試行)》,主要是為緩解北京市職工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推動建立多層次的幫扶救助服務體系。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突發重大疾病、突發自然災害等原因,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符合本辦法所規定條件的,在疾病以及災害發生當年內,可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救助申請。其中,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深度昏迷和其他特殊病例。
“應急救助并不是隨意申請,而是本著多級、多渠道的救助原則。”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申請救助的職工須在其所在單位、集團或地方等多級工會救助的基礎上,才能向市溫暖基金會申請應急救助;或者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政府醫療救助、工會在職職工互助保障、所在單位救助、市溫暖基金會專項基金救助之后,醫療自付費用仍然較高,生活仍難以維持的,依據其自付醫藥費用金額,經審核后給予相應救助。
根據《辦法》,對于職工本人,根據大病醫療自付額度,救助比例分為5檔,每年的最高救助金額為5萬元;對職工直系親屬的應急救助每年的最高救助金額為3萬元。在一年內達到最高救助金額的受助者不能再申請;一年內未達到最高救助金額的可再申請。
此外,本市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因突發事件和意外災害造成家庭特殊困難的,在經由相關程序及職工所在單位進行災害損失核定后,最高可享受1萬元救助。經過申請、審核、公示后,救助金將通過“京卡·職工互助服務卡”直接發放到職工的卡中。(記者葉曉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