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17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全面加強學生心理健康工作
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將納入省級政府評價
雷嘉
教育部、最高檢、國家衛健委等17個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要求切實把心理健康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促進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協調發展,提出規范心理健康監測,完善心理預警干預,及早發現學生嚴重心理健康問題,暢通預防轉介干預就醫通道,并將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納入對省級政府及學校的評價考核。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行動計劃》部署了八項重點工作。其中,針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行動計劃》要求中小學校結合相關課程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普通高校要開設心理健康必修課,原則上應設置2個學分(32—36學時),有條件的高校可開設更多樣、更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選修課。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幫助學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樹立自助、求助意識,學會理性面對困難和挫折,增強心理健康素質。
針對學生心理健康監測,《行動計劃》提出將組織研制符合中國兒童青少年特點的心理健康測評工具,規范量表選用、監測實施和結果運用。組建面向大中小學的國家級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與監測專業機構,構建完整的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監測體系。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定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測評。用好開學重要時段,每學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初中、高中、中職學校等學生至少開展一次心理健康測評,指導學校科學規范運用測評結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檔案。高校每年應在新生入校后適時開展心理健康測評,科學分析、合理應用測評結果,分類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針對學生心理預警干預,縣級教育部門要依托有關單位建設區域性中小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規范心理咨詢輔導服務,定期面向區域內中小學提供業務指導、技能培訓。中小學校要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開展預警和干預工作。高校要完善“學校—院系—班級—宿舍/個人”四級預警網絡,輔導員、班主任定期走訪學生宿舍,院系定期研判學生心理狀況。同時指導學校與家庭、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建立健全協同機制,加強物防、技防建設,及早發現學生嚴重心理健康問題,暢通預防轉介干預就醫通道,及時轉介、診斷、治療。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問題學生復學機制。
《行動計劃》同時要求,將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納入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納入學校改革發展整體規劃,納入人才培養體系和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作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和領導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