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計委、公安部等9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自7月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通知》提出,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近期,部分地方相繼發生傷害醫務人員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通知》要求,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要求,切實加大查處打擊力度。對醫療機構的報警求助要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堅決制止,特別是對正在實施傷害醫務人員行為的,必須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必要時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必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
《通知》規定,檢察院對傷醫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加強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協作配合,快捕快訴。對重大涉醫犯罪案件要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對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問題,應當依法監督糾正。
法院應當及時審判,依法準確定罪量刑,對于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判決結果依法公開。
此外,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委托行業協會為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維權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