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辨析醫之過 涵養醫之德(健康書櫥)
熊 建
喻昌最受不了的是那些誤人的庸醫。
作為明末清初的一代名醫,喻昌醫術精湛,活人無算。同時代的著名文人錢謙益曾求醫于他,結果不藥而愈。錢謙益非常感佩,稱其為“圣醫”。
在行醫過程中,喻昌一直秉承“醫之為道大,醫之為任重”的信念,認真看病,可耳聞目睹的,卻又有很多亂象——“醫以心之不明,術之不明,習為格套,牢籠病者”,以至于“遮天蔽日,造出地獄”。意思是說,有的醫生醫德醫術兩虧,不懂辨證施治,只知照本宣科,患者好像被置于牢籠之中,不得解脫。
行了一輩子的醫,喻昌決定著書立說,給那些庸醫上上課,于是,便有了《醫門法律》。該書在清順治十五年(1658年)刊行,喻昌時年74歲,正是學術思想、臨床經驗最成熟的時期。
書名啥意思?醫界的法與律。法,指的是按中醫理論制定的辨證論治的法則、方法;律,指的是醫生臨床治病的注意點、應該自我約束的行為、不應該出現的行為等。在古人看來,看病就好像審判案件,“律者,明著醫之所以失,而判定其罪,如折獄然”,必須慎重以待。
比如,在卷一中,喻昌強調臨床望診察色的重要性,主張察色要與望神相結合,以觀察氣血之盛衰。最后,總結出的“律”是:“凡診病不知察色之要,如舟子不識風汛,動罹覆溺,鹵莽粗疏,醫之過也。”意思就是,看病不察氣色,好比行船之人不管風情汛情,很容易翻船溺水,如此魯莽粗疏的做法,是醫生的過失啊。
就主要內容而言,《醫門法律》分為6卷,對中醫四診法——望聞問切進行詳細論述,對中醫主要概念比如“順應四時”“因地制宜”“正治反治”等進行闡發,并通過建立中風門、傷燥門、瘧證門、痢疾門、咳嗽門、消渴門等對臨床常見病證,從病因病機、治法方藥、禁忌以及醫生應該遵守的行為規范等方面進行論述,為醫生臨床診治疾病創立規矩和準繩。
在行文走筆中,喻昌每每聯系《黃帝內經》等經典以及張仲景等前賢的論述,融入儒家與佛教思想,并臚列自己的心得體會與臨床經驗,使得《醫門法律》具有很高的思辨性和實用性,可謂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對此,《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點評道:“昌此書乃專為庸醫誤人而作。其分別疑似,既深明毫厘千里之謬,使臨證者不敢輕嘗。其抉摘瑕疵,并使執不寒不熱、不補不瀉之方,茍且依違遷延致變者皆無所遁。其情狀,亦可謂思患預防,深得利人之術者矣。”十分貼切。
值得注意的是,喻昌非常重視醫德的涵養。在書中,他談道:“醫,仁術也。仁人君子必篤于情。篤于情則視人猶己,問其所苦,自無不到之處。”他希望醫生提升共情能力,多換位思考,關注患者的苦惱。這與今天醫學界倡導的醫學人文、敘事醫學,有異曲同工之處。
比如,喻昌重視四診法中的問診環節。問診之時,醫生要全神貫注,“閉戶塞牖”,關好門窗,避免外界干擾;對患者的病情,要“數問其情,以從其意,誠以得其歡心”,多問問病情,多聊聊心情,以獲得患者的信任。如此一來,“問者不覺煩,病者不覺厭,庶可詳求本末而治無誤也”,意思是醫生要會“聊天”,問的人有心,講的人有意,醫患融洽,這樣大概就能把患者病情摸清,治療也不容易失誤。
多年的行醫經歷告訴喻昌,“人多偏執己見,逆之則拂其意,順之則加其病”。有的患者很固執,逆著他吧,他不高興,順著他吧,會加重病情。“然茍設誠致問,明告以如此則善,如彼則敗,誰甘死亡而不降心以從耶?”如果醫生以誠心設問,雙方關系和諧,明著告知,這么干好,那么干不好,誰甘愿冒著生命風險而不放棄成見聽從醫生呢?
即便今天,患者依從性差的問題,總是讓醫生頭疼。患者為啥就不遵醫囑呢?喻昌的說法,提供了一種分析思路和解決之道。
總之,醫學人文、敘事醫學雖然是由現代醫學提出來的概念,但在中醫學的漫長發展過程中,喻昌為代表的中國醫生,在《醫門法律》為代表的醫學典籍中,已經探討了相似的論題,并總結了臨床上的應對之道,具有穿透時空的價值和魅力,值得深入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