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一場大病,就有可能讓很多原本生活無憂的家庭傾家蕩產陷入困境。針對這一情況,海淀區正式啟動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工作,海淀戶籍未享受低保救助的貧困家庭均可參與,全年最高救助8萬元。
相關負責人介紹,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在本市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一個自然年度內家庭支出醫療費用較高,在經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及商業保險報銷賠付和各種救助后,家庭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可申請享受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
救助標準分兩類,全年救助封頂線8萬元,同一自然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其中,申請家庭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上一自然年度內,因患惡性腫瘤、重性精神病、白血病、需要腎透析等15種重大疾病,在本市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扣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及商業保險報銷賠付和各種救助后,對于家庭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按照3萬元以下的部分30%、3萬元以上至5萬元的部分40%、5萬元以上的部分50%的比例分段給予醫療救助。
患15種病種以外的重大疾病,在本市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在扣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及商業保險報銷賠付和各種救助后,對于家庭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的,按照3萬元以下的部分30%、3萬元以上至5萬元的部分40%、5萬元以上的部分50%的比例分段給予醫療救助。
申請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應當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后,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海淀區民政部門是審批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申請的責任主體。(記者 葉曉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