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近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困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醫療救助的意見》明確,城鄉困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因精神疾病在定點救助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個人不再承擔符合基本醫保藥品目錄、治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
《意見》提出,城鄉困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因精神疾病在定點救助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其合規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以及大病保險支付后,醫療救助再按住院床日給予定額救助,每床日救助一般不低于20元,救助標準由各市確定。救助對象范圍主要是經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診斷,需要住院治療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中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低收入家庭成員等其他困難人員由各市確定。各市根據本地區精神衛生資源情況,由城鄉基本醫保經辦管理部門分別會同醫療救助管理部門,以縣(市、區)級醫療機構為主體,確定本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對城鄉困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定點救治。本市沒有精神?漆t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資源不足的,可以跨地區協調確定。急診患者的治療按急診有關規定執行。衛生計生部門要將住院的城鄉困難精神障礙患者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基層醫生做好醫療衛生管理服務,基層醫生和定點醫療機構密切聯系,做好城鄉困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居家管理服務和急診患者的轉診工作。(記者閻 紅 特約記者鄒欣芮)